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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06

、内设机构

1、教学运行科

2、考试鉴定科

3、实践教学科

4、评建督导科

5、教材建设科

二、工作职责

1、根据教职成[2011]12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情况,拟定全院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教学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并提出有关教学建设和教学改革方面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课程建设规划,组织、指导各教学业务单位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课程,组织、指导各教学业务单位参照相关职业资格标准,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

3、负责制定教材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教材及教学参考书、各类教学文件资料、实习实训实验指导教材的编写、审定、出版工作;负责全院教材的订购、保管和发放工作。

4、负责制定实训、实习基地建设规划,组织、指导各院(系)各专业做好实训、实习基地建设工作。

5、配合人事部门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指导各教学业务单位做好专业教学团队建设;做好教师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骨干教师和专业带头人的培养选拔工作,做好教学人员的业务考核工作。

6、负责制定全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和有关教学文件;组织、指导全院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开展经验交流和教育理论学习活动。

7、负责全院排课、调课和教学调度工作;审批各专业实习计划,指导、检查各教学业务单位实习、实训、实验等实践教学活动;负责组织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的检查、评估和考核。

8、组织、指导各教学业务单位编制教学实施计划,组织落实教学任务;负责教师工作量的审核工作。

9、负责全院学生的学籍档案管理和毕业证书的发放工作;负责学生各类考试的组织和安排;搞好试题库建设,积极推进考试改革。

10、负责校企合作工作,联系相应行业企业,加强校企合作力度,实现“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

11、负责教学督导工作。检查和督促各教学业务单位教学工作计划、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规章制度等教学文件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工作实施情况;监督和检查教师履行教学工作规范、教书育人和完成教学工作任务的情况。

12、负责教学、科研仪器设施和物资计划编制、购置、供应、管理、分配等工作;负责全院实验(实训)室固定资产管理和物资回收利用工作。

13、负责评建工作。负责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建设,制定评建工作实施方案,组织落实评估整改工作。

14、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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