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对全院各院(系、部)、中心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安排协调、检查、监督和指导。
二、负责制定学院有关教务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质量与效果及学识水平进行全面考核,协助人事处核实教师工作量并上报。
三、负责拟订全院教学工作计划,组织各院(系、部)、中心制定各专业的发展规划、人才培养方案和大纲,并负责检查归档,协助各院(系、部)、中心搞好课程建设,负责对重点课程进行选拔和考评并送上级评审;会同各院(系、部)、中心做好专业设置与调整工作,广泛吸收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审查各专业开课计划,协调督促各院(系、部)、中心制定每学期课程表、考试日程表,负责教学用房的协调以及其他教学方面的工作;督促检查人才培养方案的执行完成情况,组织各院(系、部)、中心进行课程评估,检查教学质量,维持正常教学秩序。
五、组织开展本院的教学活动,积极开展精品课程评选与申报,做好优质课、“双师”素质教师和专业带头人的组织与评选工作。
六、组织开展高等职业教育研究和教改试验工作,抓好教学经验的总结与交流。
七、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组织落实教师培训和进修工作,做好新教师的传、帮、带工作。
八、负责全院学生考试的统筹安排,及时处理学生在期中(末)、补考、免修、重修、选修等考试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做好试卷的命题、保密和印制工作。
九、负责校企合作工作,联系相应企业,实现“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
十、建立学生成绩档案,及时准确记载每学期学生各科考试(考查)成绩,制作学生成绩登记表和下发各系补考学生名单;清理毕业班学生成绩档案,整理毕业生补考名单及科目。
十一、完善、规范本科室各种文件、制度,并严格执行。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