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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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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规范学生实习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02

 各教学业务单位、合作办学单位:

 学生实习是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当前,学院迎来组织学生实习的高峰时段,为规范做好学生实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实习相关文件精神

 各教学业务单位、合作办学单位要认真学习教育部《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育厅《湖北省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试行)》、《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实习工作。

 二、加强实习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教学业务单位是学生实习工作的组织者和实施者,院长为实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学院应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安排学生的实习活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健全实习工作管理制度,完善实习工作责任体系,切实加强对学生校外实习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三、充分做好实习前各项准备工作

 1、各学院应当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开展实习。实习前应至少提前两周将实习实施方案、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等向教务处报备。实施方案应当明确实习的内容、目的、意义、时间、地点等,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应当完备、可行。

 2、严格按规定考察评估和选择实习单位,优先选择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安排实习。实践教学基地不能满足实习要求的,应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单位安排学生实习,确定实习单位前须进行单位资质、诚信状况、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内容、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健康保障、安全防护等方面的实地考察评估,实习岗位应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

 3、二级学院、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实习,应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4、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实习任务、考核标准等,加强过程考核。

 5、学生参加实习前,校企双方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岗前培训,实训期间统一安排学生食宿,杜绝各种意外事故发生。针对各种突发事件、意外事故,做好应急预案。

 6、应按规定为学生投保实习责任险。

 四、严格做好实习过程管理

 1、学校和实习单位要有专人对实习学生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强化风险防控,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不得安排学生从事具有安全隐患的实习活动或明显超过学生体力的高强度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不利于其身心健康的场所实习;不得安排学生从事与实习内容不一致的劳动生产;不得强制安排学生每天实习超过8小时或每周超过40小时,如有确需加班的特殊情况,需征得学生同意。

 2、学校和实习单位应当分别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和专门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

 3、指导教师、班主任、辅导员负责对班级学生跟踪管理,做好学生实习期间的考勤和签到工作,随时保持与学生沟通,时刻掌握学生的动态,按照实习计划检查学生实习情况,做好实习小结,及时了解学生思想状态,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对学生实习信息要做到每天更新并上报院系。

 4、各院系应根据学生实习情况对实习学生、企业进行巡回检查,看望学生,了解学生的实习和工作情况。对学生实习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应及时解决。

 5、加强实习信息化管理,从本学期开始,所有实习活动均需纳入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平台。

 五、吸取其它院校教训,杜绝实习不规范现象

 2019年以来,先后有多所院校因为实习不规范,尤其是不按人才培养方案实习、实习岗位与所学专业无关、借学生实习收受劳务费、中介费等现象被网上曝光,各院系、各合作办学单位务必杜绝实习实训不规范现象,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开展工作,做好本学期学生实习实训工作。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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