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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教学实验室(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19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鄂教科办函﹝2023﹞6号)要求,现对校内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工作作如下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4.19-4.23):各单位对所有实验实训室开展一次全面安全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完成附件表1、表2、表3);

2.隐患整改阶段(4.24-5月):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中的各项要求,结合自查自纠阶段排查情况落实整改,教务处将组织校内集中安全检查;

3.现场检查阶段(5月-6月): 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省教育厅检查组现场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表1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实验(实训)室基本信息统计表

表2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

表3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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