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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31

各教学业务单位:

为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工作,根据《湖北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及要求,现就征订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

1、凡选必审。教材选用应结合区域和学校实际,切实服务人才培养。遵循以下要求:1思政课程必须使用国家统编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2专业核心课程和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原则上从国家和省教育厅发布的规划教材目录中选用。3国家和省级规划目录中没有的教材,可在职业院校教材信息库选用。4不得以岗位培训教材取代专业课程教材。5选用的教材必须是通过审核的版本,擅自更改内容的教材不得选用,未按照规定程序取得审核认定意见的教材不得选用。6不得选用盗版、盗印教材。7应严格遵照选用结果使用教材;选用境外教材,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适用原则。选用的教材要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具有科学性、思想性和先进性,切实提高教材的适用性。

3、优选原则。教材选用必须坚持质量第一,同时结合专业发展,及时更新。在同类教材中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确实没有对应教材的,需选择质量、信誉较好的知名出版社出版的教材,杜绝选用包销质劣的教材。同一门课程,教学大纲上要求

相同的,原则上只能选用1本同类教材。

4、公开原则。1教材选用过程须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程序选用。2各教学业务单位按《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管理办法》要求成立教材建设工作小组,负责对选用的教材进行全面审核。3教材征订须经过相关教研室充分吸收任课教师意见和提出的选用建议,教学业务单位教材建设工作小组全面审核,院系党总支讨论决定、对外公示,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教务处经学校教材委员会审定后统一征订。

二、教材征订

1、征订表中务必准确填写课程名称(与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名称一致)、教材名称、出版社、ISBN、使用专业、学生用书数量、教师用书数量等信息。务必核准学生和教师用书数量,后期将不组织补订,因漏报、错报或逾期报订等原因耽误教材采购和发放的,后果由教学业务单位自行承担。

2、本次仅征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设课程所需的教材,不用于课堂教学的教材或教学辅导书一律不予征订。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选订各类包销教材,不得私订和发放教材。

3、请各教学业务单位按要求完成教材征订工作,填写教材征订表审核盖章后6月30日前交教务处。

附件1:“十三五”“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

附件2:教材征订表(样表)

教务处

2023年5月31日

 地       址:湖北省随州市迎宾大道38号  邮政编码:441300  院办电话:0722-380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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