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强化日常教育督导、提升教师师德修养与教学能力,推动教风持续向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号)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课堂教学质量提升为核心,以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为重点,着力构建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提供坚强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持续深化教风建设,推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课堂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教学管理更加规范有序。以三级巡课制度为抓手,实现教学环节全过程、教学单位全覆盖的常态化督导。建立骨干教师培育机制和示范典型选树体系,营造教师潜心教学、学生专心学习的良好氛围,推动学校人才培养质量迈上新台阶。
三、主要举措
(一)强化师德引领,筑牢思想根基
1.抓实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将教师思想政治理论学习纳入各教学业务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引导教师深刻领会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自觉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责任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宣传部)
2.规范教师职业行为。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对照准则开展自查自纠。教师要坚持课堂讲授有纪律,严禁发表违背法律法规和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言论;不得从事与教学无关的商业活动影响正常教学工作;严禁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责任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
3.强化师德考核评价。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定、岗位晋升、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建立教师师德档案,记录师德考核结果和奖惩情况。(责任单位:党委教师工作部)
(二)规范教学运行,提升课堂质量
1.健全教学管理制度体系。各教学业务单位要组织教师深入学习学校各项教学管理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完善实施细则,确保教学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教务处、质量管理处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责任单位:教务处、质量管理处、各教学业务单位)
2.落实集体备课制度。各教研室每两周至少组织一次集体备课活动,围绕课程标准、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进行研讨,统一教学进度和要求。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帮助青年教师提升教学能力。教务处、质量管理处对集体备课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确保活动实效。(责任单位:教务处、各教学业务单位)
3.规范课堂教学秩序。任课教师须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做好课前准备,严禁旷教、迟到、早退。严格执行调停课审批手续,不得擅自调换课程。加强课堂纪律管理,对上课玩手机、睡觉等现象及时提醒纠正,营造良好课堂氛围。教务处、质量管理处通过巡课、听课等方式加强检查。(责任单位:教务处、质量管理处、各教学业务单位)
4.加强实习实训过程管理。严格执行实习实训管理制度,健全实习实训管理平台。指导教师加强管理,须在实习实训前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规范培训;实习实训期间全程在岗,严禁脱岗;实习实训结束后及时总结反馈。各教学业务单位要定期检查实习实训开展情况,确保实习安全。(责任单位:教务处、各教学业务单位)
5.严格考试管理与考风建设。加强试卷命题、审核、印制、保管全过程管理,防止试题泄漏。强化监考教师职责,严肃考风考纪,考前组织学生学习考试规章制度,考试期间加大巡考力度,对违纪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阅卷工作须严格按评分标准执行,严禁随意修改学生成绩。(责任单位:教务处、质量管理处、各教学业务单位)
(三)健全三级巡课制度,强化过程督导
为强化教学建设,保证教学规范运行,学校实行教学业务单位日常巡课、教务处与质量管理处联合抽查、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与院长办公室联合督办三级巡课制度。
1.教学业务单位日常巡查。各教学业务单位作为日常巡查主体,具体职责如下:
(1)制定每周巡课排班表,明确巡课人员及职责。
(2)巡课人员提前10分钟到岗,检查教室卫生及教学设备运行情况,检查教师到岗和学生到课情况。
(3)检查教师教学资料准备情况及课堂教学纪律执行情况。
(4)收集校领导和中层干部听课记录,及时向任课教师反馈意见。
(5)每月向质量管理处和教务处提交巡课工作总结,总结需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责任单位:各教学业务单位)
2.质量管理处与教务处联合抽查。质量管理处与教务处作为校级抽查主体,具体职责如下:
(1)联合制定校级巡课排班表,每周至少开展2次全校性教学抽查,必要时可增加频次。
(2)检查各单位巡课人员到岗情况、师生上课状态及教学纪律执行情况。
(3)检查各单位巡课资料及自查自纠情况。
(4)不定期推门听课,掌握一线教学实况。
(责任单位:质量管理处、教务处)
3.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与院长办公室联合督办。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与院长办公室作为督查主体,具体职责如下:
(1)检查校级巡课工作执行情况。
(2)检查各单位巡课制度落实情况。
(3)检查中层干部听课评课情况。
(4)不定期推门听课,强化监督执纪。
(责任单位:院长办公室、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四)畅通信息反馈渠道,促进教学质量持续改进
1.建立多维度信息反馈机制。各教学业务单位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教师座谈会和一次学生座谈会,主动听取意见建议,及时整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质量管理处做好学生信息员选聘与管理工作,定期收集学生意见,搭建师生沟通桥梁。(责任单位:质量管理处、各教学业务单位)
2.落实听课评课制度。落实校、院二级听课制度,各级人员每学期听课次数按学校规定执行。对教学效果差、学生反映强烈的教师,开展专项跟踪听课督导,帮助其改进教学。(责任单位:质量管理处、教务处、各教学业务单位)
(五)坚持典型引领,激发内生动力
1.开展示范课推荐与选树活动。各教学业务单位每月推荐一名教师的示范课,组织教师观摩学习,学期末评选“教学示范标兵”,发挥榜样引领作用,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各教学业务单位)
2.实施骨干教师培育计划。各教学业务单位要制定骨干教师培养方案,通过名师带徒、专项培训、教学竞赛等方式,每年重点培育1-2名教学能力突出的骨干教师,形成教师梯队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各教学业务单位)
3.组织教学能力提升培训。学校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教育教学能力提升专题培训,重点围绕AI赋能教学、信息化教学手段应用等内容,帮助教师更新教学理念、提升课堂吸引力。(责任单位:教务处)
4.举办教学能力比赛。学校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教学能力比赛,以赛促改、以赛促教,推动教师教学能力全面提升。(责任单位:教务处)
(六)强化督导评价,结果刚性运用
1.建立闭环管理与考核联动机制。将督导结果纳入教学业务单位目标考核与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评价参考指标,形成“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复查验证”的闭环管理机制。对巡课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整改完成后提交整改报告,由质量管理处和教务处核查,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和院长办公室跟踪督办。巡课情况纳入教学业务单位年度考核,对教学纪律良好、整改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肯定;对屡教不改或构成教学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责任单位:院长办公室、质量管理处、教务处、各教学业务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落实教师问责与教学事故处理制度。
(1)督促整改:对教学质量一般、教风存在问题的教
师,约谈提醒、下达整改通知,安排一对一帮扶;整改不到位的,暂停教学任务,参加专项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复课。
(责任单位:各教学业务单位)
(2)严肃问责:对教学敷衍、质量不合格、师德失范或发生教学事故的教师,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依规给予岗位调整、处分处理。(责任单位:院长办公室、人事处)
(3)事故认定处理:教学事故发生后,责任人所在单位及时核实情况,质量管理处依据《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认定处理暂行办法》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认定处理。教学事故处理结果与教学业务单位年度考核挂钩。(责任单位:质量管理处、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3.实行每周通报与每月总结制度。质量管理处和教务处
每周汇总巡课情况,编发教风建设简报,通报亮点工作、存在问题和整改要求。各教学业务单位每月提交巡课总结,质量管理处和教务处梳理共性问题,优化督导措施,持续改进教学质量。(责任单位:质量管理处、教务处、各教学业务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学校成立教风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副校长任组长,质量管理处、教务处处长任副组长,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各教学业务单位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统筹协调。各教学业务单位成立教风建设工作小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教风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教风建设实施方案,报学校教风建设领导小组备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强化监督检查,注重以巡促建。学校教风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对各教学业务单位教风建设工作开展督查,对制度不落实、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各教学业务单位要加强对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巡课、听课、评教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如实记录,严禁弄虚作假,以巡课为抓手引导教师规范教学行为,提升教学水平。
(三)营造良好氛围,协同推进落实。及时总结教风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利用校园网、宣传栏等平台宣传先进典型,弘扬爱岗敬业、潜心育人的良好风尚,营造全校上下关心教学、重视教学、支持教学的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教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教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